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

一則值得自我反省的教學事件

幾日前,班上峻澤的球拍被同學弄壞。因為人證,物證俱全,所以很快就找出了兇手。

告知他們各自的責任歸屬之後,弄壞球拍的同學也願意負起賠償的責任,事情很快就獲得了完善的處理。

過了二節課,峻澤來找我,告訴我說:「他只是要對方道歉,所以錢就不用賠了。」

教學日久,對於這種事,已習慣的採用最簡便,道歉而後賠償的標準處理模式,因此在那一時之間,我愣了一下,而後才告訴他,如果你覺得不用他賠,那就跟他說了。

對於這件事頗有感觸,這幾年教的學生,計較者多,體諒者少。許多人儘管自己做錯了,仍要靠著三寸不爛之舌,爭得二敗俱傷的下場,像這種有著寬大心胸的孩子,真的是班上少有的瑰寶。

禮拜一的時候,拿了一支球拍送給了峻澤,也跟同學說了這件事發生的經過。

在這個過程之中,也讓我反省了許多東西,有些處理方法雖然節省了很多時間,卻讓學生少了許多自我思考的機會,這是我該更用心去在乎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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